根据辽宁省《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(校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、民主择优的方式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要求,经学院(校)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材料,学院(校)研究同意推荐以下部门、人员参加辽宁省先进集体、辽宁省优秀教师评选:
先进集体:教务科;优秀教师:傅治 许淑媛
对以上参评人员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8月 21 日前向人事科反馈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书面材料应属真实姓名。
人事科电话:15641340022
纪委电话: 13942306260
抚顺职业技术学院(抚顺师专)人事科
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